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修改说明
烟台市宏瑞建材有限公司
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修改说明
按照验收组对“烟台市宏瑞建材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的审查意见,对该项目进行了如下修改:
序号
验收组意见
修改内容简要说明
修改内容位置
1
洒水车无法对上料工序、堆场进
行有效洒水降尘,骨料上料、皮带转载点、堆场仍需设置喷淋装置。
企业已进行整改,增上喷淋装置, 报告中相关内容已修改。
P5、P8:表 3-5、
P9、P13、P27、
P29
2
厂界围墙建成后尽快完成防尘网的建设。
报告中相关描述已修改。
P8:表 3-5、P30
3
项目添加剂储罐需设置围堰。
企业已进行整改,添加剂储罐新建围堰,报告中相关内容已修改。
P8:表 3-5、P11、
P28:表 10-1、P30
4
有组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执行
“重点控制区”标准。
已修改。
P19、P25、P29
5
无组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执行标准描述有误,需核实。
已核实并修改。
P19、P25、P27、
P29
6
有组织颗粒物分析方法有误,需采用低浓度分析方法。
已用低浓度检测方法对搅拌工序
废气排气筒处理后进行补测,报告中相关内容已修改。
P21:表 8-1
7
有组织废气年排放量计算需标明相关参数。
已添加相关参数。
P25:表 9-3
2018 年 4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