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烟台市宏瑞建材有限公司
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监测报告
谱尼环验字[2018]第 018 号
(送审版)
![]() |
项目名称: 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
![]() |
建设单位: 烟台市宏瑞建材有限公司
建 设 单 位:烟台市宏瑞建材有限公司
法 人 代 表 :初 政
编 制 单 位: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法 人 代 表:嵇春波
项目负责人 :于 阳
建设单位 |
|
编制单位 |
|
电话: |
15653888215 |
电话: |
0532-88706866 |
传真: |
|
传真: |
0532-88706877 |
邮编: |
264000 |
邮编: |
266104 |
地址: |
烟台市莱山区解甲庄街道西解 甲庄村西 |
地址: |
青岛市崂山区金水路 36 号 |

一、 验收项目概况
烟台市宏瑞建材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烟台市 莱ft区解甲庄街道西解甲庄村西,项目租赁西解甲庄村现有厂区建设,项目占地面积
14666m2,总投资 4000 万元,主要建设混凝土生产线 1 条,办公楼、实验室各 1 座,原料堆场 2 个,配备主要生产设备 22 台(套),年产混凝土 20 万m3。
受企业委托,青岛华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并于 2017
年 2 月编制完成了《烟台市宏瑞建材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烟台市莱ft区环境保护局于 2017 年 3 月 24 日以烟莱环报告表﹝2017﹞14 号文件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本项目于 2017 年 3 月开工建设,2017 年 5 月建成投产。企业暂未申领排污许可证。
受企业委托,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公司安排专业技术人员于 2017 年 5 月 19 日对项目区域进行了现场勘查和
资料收集,编制了验收监测实施方案,并于 2017 年 11 月 2 日~11 月 3 日、2018 年 3 月
21 日~3 月 22 日对项目进行了现场监测及检查,根据监测和检查的结果编制了本验收监测报告。
本次验收内容主要为:核查项目实际建设内容、对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对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进行现场监测。
二、 验收依据
2.1 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03.01);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01.01);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11.07);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01.01);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01.01);
(6)《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07.16 修订);
(7)国环规环评[2017]4 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2017.11.20);
(8)ft东省人大第 99 号令《ft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01.12.07);
(9)环境保护部令第 39 号《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08.01);
(10)环发[2012]77 号《环境保护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2012.07.03);
(11)鲁环发[2013]4 号《ft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安全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2013.01.18);
(12)环发[2012]98 号《环境保护部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2012.08.07);
(13)鲁环办函[2016]141 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
(2016.9.30);
(14)环办[2015]52 号《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2015.06.04)。
2.2 技术文件依据
(1)青岛华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烟台市宏瑞建材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7.02);
(2)烟莱环报告表﹝2017﹞14 号《烟台市宏瑞建材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2017.03.24)。
三、 工程建设情况
3.1 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
3.1.1 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
本项目位于烟台市莱ft区解甲庄街道西解甲庄村西,中心经度 E121.475°,中心纬度N37.391°,东侧为巨翔建材混凝土搅拌站,南侧为宜生表面处理材料有限公司,西侧为桂ft路,北侧为空地。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一。
本项目主要建设混凝土生产线 1 条,办公楼、实验室各 1 座,原料堆场 2 个。项目区平面布置情况见附图二。
3.1.2 防护距离
本项目环评及批复以搅拌站、上料输送区、堆场为排放源设置卫生防护距离 100 米, 经现场勘察,卫生防护距离内无村庄、学校等环境敏感点,项目卫生防护距离情况见附图三。
3.1.3 环境保护目标
项目周边情况详见表 3-1及附图三。
表 3-1 项目周边情况
序号 |
敏感目标名称 |
方位 |
与厂界距离(m) |
备注 |
1 |
西解甲庄村 |
E |
450 |
居民区 |
2 |
解甲河村 |
W |
210 |
居民区 |
3 |
兴河苑小区 |
NW |
170 |
居民区 |
3.2 建设内容
本项目占地面积 14666m2,投资 4000 万元,主要建设混凝土生产线 1 条,办公楼、实验室各 1 座,原料堆场 2 个,配备搅拌机、装载机、配料机、皮带机等生产设备 22 台
/套,年产混凝土 20 万m3。
本项目由主体工程、公用工程、辅助工程及环保工程组成。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见表
3-2。
表 3-2 主要建设内容一览表
序号 |
工程类别 |
环评及批复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 |
变动情况 |
|
1 |
主体工程 |
混凝土生产区 |
HZSE120 装置 1 套,包括骨料堆场 1 座、筒仓(容积 300m3)4 个,添加剂储罐(10m3) 1 个,配料系统及计量装置等 |
HZSE120 装置 1 套,包括骨料堆场 1 座、300 m3 筒仓 2 个、150 m3 筒仓 2 个、废弃筒仓 1 个,添加剂储罐(5m3)2 个,配料系统及计量装置等 |
筒仓容积减小,产能不变 |
2 |
公用工程 |
供电 |
由烟台市供电电网供给 |
由烟台市供电电网供给 |
无 |
供水 |
自备井提供 |
由烟台市自来水公司供给 |
厂区未打井 |
||
3 |
辅助工程 |
实验室 |
1F,建筑面积 150 m2 |
1F,建筑面积 150 m2 |
无 |
办公楼 |
1 栋 1F,总建筑面积 500 m2 |
1 栋 1F,总建筑面积 500 m2 |
无 |
||
食堂 |
1 栋 1F,建筑面积 40 m2 |
未建设食堂 |
未建设食堂 |
||
料场 |
设置于厂区西侧和北侧 |
厂区西侧和北侧各建设 1 座料场 |
无 |
||
4 |
环保工程 |
废水治理 |
沉淀池、隔油池、化粪池各 1 座 |
化粪池 1 座、排水管线、厂区防渗等 |
未建设食堂,未设置隔油池;沉淀池依托 巨翔建材 |
废气治理 |
布袋除尘器、排气筒、喷淋系统、油烟净 化器 |
布袋除尘器 1 台、筒仓仓顶除尘器 5 台、20m 高 排气筒 1 根、喷淋系统 |
未建食堂,未设置油 烟净化器 |
||
噪声治理 |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吸隔声、 减振措施 |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吸隔声、减振 措施 |
无 |
||
固废治理 |
生活垃圾收集桶若干 |
垃圾桶若干 |
无 |
||
绿化 |
绿化面积 1000m2 |
绿化面积约 1000m2 |
无 |
3.1 主要原辅材料及燃料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见表 3-3。
表 3-3 主要原辅材料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用量 |
1 |
河砂 |
万吨/年 |
16.2 |
2 |
添加剂(减水剂) |
万吨/年 |
0.18 |
3 |
水泥 |
万吨/年 |
7.2 |
4 |
碎石(10-20cm) |
万吨/年 |
30 |
5 |
碎石(0-10cm) |
万吨/年 |
20 |
6 |
粉煤灰 |
万吨/年 |
1.2 |
7 |
矿粉 |
万吨/年 |
1.2 |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不使用燃料。
3.2 主要生产设备
本项目环评设计和实际配备的主要生产设备情况见表 3-4。
表 3-4 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环评设 计数量 |
实际配 备数量 |
变动情 况 |
1 |
混凝土搅拌站 |
HZS120 |
套 |
1 |
1 |
无 |
2 |
罐车 |
16m3 |
辆 |
10 |
10 |
无 |
3 |
混凝土泵车 |
—— |
辆 |
2 |
2 |
无 |
4 |
装载机 |
—— |
台 |
2 |
2 |
无 |
5 |
空压机 |
螺杆式 |
台 |
1 |
1 |
无 |
6 |
搅拌主机 |
JS2000 |
套 |
1 |
1 |
无 |
7 |
配料机 |
PLD3200 |
套 |
1 |
1 |
无 |
8 |
斜皮带机 |
—— |
套 |
1 |
1 |
无 |
9 |
搅拌主楼 |
—— |
套 |
1 |
1 |
无 |
10 |
减速机 |
—— |
台 |
1 |
1 |
无 |
11 |
称重系统 |
—— |
套 |
1 |
1 |
无 |
3.3 水源及水平衡
本项目用水由烟台自来水公司提供。本项目生产用水量为 46920 m3/a,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用水量为 375m3/a,生活污水排入旱厕量为 300m3/a。本项目水量平衡见图 3-1。
![]() |
3.6 3.6生产工艺
图 3-1 水量平衡图(m3/d)
本项目主要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见图 3-2。
![]() |
图 3-2 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生产工艺流程简述:
(1)配料:生产过程由电脑控制,按照不同型号混凝土的原料配比,对原材料进行正确称量。
(2)投料:骨料(包括河沙、10~20cm 碎石、0~10cm 碎石)存放在堆料场,通过装载机、铲车送至计量斗,计量斗根据指令控制比例后卸在传输皮带上然后运入搅拌楼。水泥、粉煤灰则在运输罐车中通过放料阀由空压机通过气力输送至筒仓,项目混凝土生产线配置 4 个筒仓(其中 1 个装水泥、1 个装矿粉、2 个装粉煤灰)及 2 个添加剂罐, 可根据配方需要进行调整。水泥及粉煤灰通过螺旋输送机输送至计量设备,经计量后进入搅拌机;项目设置有 2 个添加剂储存罐(主要贮存减水剂),总容量约 10m3,根据水泥配方通过计量后直接注入搅拌机,水由清水称量系统供给。
(3)搅拌:产品混凝土生产由搅拌机来完成,砂、石通过传送带送入搅拌机;所有原辅料称量后一起送至搅拌机内进行搅拌。经过充分的搅拌,使水泥和砂子、石子的亲和力达到最大。搅拌到程序设定时间,主机自动开门卸料。
(4)卸料:在搅拌完成后,将产品装入混凝土输送车,并在出厂检验合格后运输交付客户。
(5)浆水回收:搅拌机、运输用的搅拌车和泵车需要每天冲洗一次,冲洗的泥沙和残余混凝土经过浆水回收系统(依托巨翔建材)回收利用,冲洗后残留的水泥浆在搅拌池中搅拌均匀后重新送入搅拌站回用。
(6)砂石分离:项目除混凝土生产线外,还配套建设有砂石分离系统(依托巨翔建材),主要针对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混凝土及沉淀池收集的沉淀,经砂石分离系统后回收砂石料。
33.7 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本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及批复要求的变动及变动原因见表 3-5。
表 3-5 建设项目变动情况及变动原因
类别 |
环评及批复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 |
变动原因 |
主要建设情况变动 |
项目食堂设 2 个灶头,使用天然气做燃料,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经高于楼顶 1.5m 排气筒排放。 |
项目食堂不设灶头,不做饭, 无油烟产生。 |
厂区不提供食宿,企业午餐由配餐公司提供。 |
废气处理措施变动 |
项目设 4 个筒仓,容积为 300m3。卸料时产生的废气经仓顶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 15m 高排气筒排放。 |
项目共建有 5 个筒仓,其中 300m3 两个,150m3 两个,1 个废弃。卸料时产生的废气经仓顶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直接排放,未安装排气筒,筒仓顶距地面 20m。 |
—— |
搅拌废气经 15m 高排气筒排放。 |
搅拌废气经 20m 高排气筒排放。 |
||
对除运输车辆进出口外,其他四周设置防尘网 |
暂未设置防尘网 |
企业边界围墙正在建设中,待围墙建成 后统一设置防尘网 |
|
废水处理措施变动 |
项目新建污水处理设施,包含沉淀池 2 座、隔油池 1 座、化粪池 1 座,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进入化粪池。 |
项目未建沉淀池、隔油池, 生产废水经项目区东侧巨翔建材混凝土搅拌站沉淀池处理后回用 (处理协议见附件六);企业午餐由配餐公司提供,无餐饮废水产生。 |
—— |
四、 环境保护设施
4.1
4.1 主要污染物及其处理设施
4.1.1 废水
|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设备、车辆、场地清洗废水依托巨翔建材混凝土搅拌站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产生量约为 300m3/a),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后,定期清掏外运堆肥。
4.1.2 废气
|
4.1.1 废气
图 4-1 巨翔建材混凝土搅拌站沉淀池

搅拌工序布袋除尘器 搅拌工序排气筒及筒仓除尘器

图 4-2 废气处理设施、排气筒及监测照片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搅拌机、装载机、水泵等机械设备的运行噪声以及砂石下料、站内车辆运行噪声。企业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吸隔声、减振等措施降低噪声的影响。
表 4-1 噪声产生情况一览表
序号 |
噪声源设备 名称 |
源强 (dB(A)) |
数量 (台) |
位置 |
运行方式 |
治理措施 |
1 |
搅拌机 |
70 |
1 |
搅拌站 |
间歇性稳定运行 |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吸隔声、减振等 |
2 |
装载机 |
80 |
1 |
|||
3 |
水泵 |
75 |
2 |
|||
4 |
螺杆空压机 |
80 |
1 |
|||
5 |
运输车辆 |
75~80 |
/ |
图 4-3 噪声监测照片
项目一般固废主要包括:生产及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废砂石、水泥块等,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项目危险废物主要为含油废棉纱、手套,因混入生活垃圾中,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表 4-2 固废产生情况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产生量 (t/a) |
固废类型 |
去向 |
1 |
生活垃圾 |
3.75 |
一般固废 |
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2 |
废砂石、水泥块 |
350 |
一般固废 |
全部回收利用 |
3 |
含油废棉纱、手套 |
0.1 |
危险废物HW49 |
因混入生活垃圾中,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4.2其他环保设施
4.2.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本项目环境风险主要为添加剂储罐泄漏、废气处理设施故障造成环境污染事故。 针对本项目的环境风险,企业对添加剂储罐设置了密闭储存间,并设有围堰;并对厂区地面、化粪池、污水管线等采取了防渗措施;对环保设施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编制了《烟台市宏瑞建材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烟台市莱ft区环境保护局备案,备案编号:370613-2018-003-L。
图 4-4 添加剂储罐储存间及围堰
4.2.2在线监测装置
本项目未设置废水、废气在线监测装置。
4.2.3污染物排放口规范化工程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排放口设置了采样口及采样平台,暂未设置环保标识牌。
4.2.4绿化工程
项目区绿化面积约 1000m2。

4.3环保设施投资及“三同时”落实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 40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88 万元,环保投资占项目总投资的 2.2%。环保投资情况见表 4-3。
表 4-3 环保设施投资一览表
序号 |
项目 |
环保投资(万元) |
1 |
废水治理 |
25.0 |
2 |
废气治理 |
50.0 |
3 |
噪声治理 |
5.0 |
4 |
固废治理 |
3.0 |
5 |
绿化 |
5.0 |
合计 |
88.0 |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环保设施均已建成投用。环保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见表
4-4。
表 4-4 “三同时”落实情况一览表
序号 |
项目 |
环评及批复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 |
是否落实 |
1 |
废水治理 |
化粪池 1 座、沉淀池 2 座、隔油池 1 座。 |
化粪池 1 座、排水管线、厂区防渗等,依托厂区东侧巨翔建材混凝土 搅拌站沉淀池 1 座;无餐饮废水产生, 未建设隔油池。 |
落实 |
2 |
废气治理 |
搅拌工序设布袋除尘器 1 台,废气经 15m 高排气 筒排放。 |
搅拌工序设布袋除尘器 1 台,废气经 20m 高排气筒排放。 |
落实 |
项目筒仓卸料时产生的废气经仓顶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 15m 高排气筒排 放。 |
项目筒仓卸料时产生的废气经仓顶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直接排放,未安装排气筒,筒仓顶距地面 20 米。 |
|
||
骨料上料、皮带转载点、堆场设置喷淋装置。 |
骨料上料、皮带转载点、堆场均设置喷淋装置。 |
落实 |
||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由高于楼顶 1.5m 排气筒排放。 |
项目食堂不设灶头,不做饭,无油烟产生。 |
落实 |
||
3 |
噪声治理 |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吸隔声、减振措 施。 |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吸隔声、减振措施。 |
落实 |
4 |
固废治理 |
垃圾桶若干 |
垃圾桶若干 |
落实 |
5 |
绿化 |
绿化面积 1000 m2 |
绿化面积 1000m2 |
落实 |
五、 环评结论与建议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5.1 环评结论与建议
5.1.1.1 项目概况
烟台市宏瑞建材有限公司拟投资 4000 万元,建设“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建设地点:烟台市莱ft区解甲庄街道西解甲庄村西。项目租赁现有土地进行生产建设, 项目年产混凝土 20 万立方米,占地面积 14666 平方米,项目劳动定员 50 人。
5.1.1.2 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规划符合性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2013 年修正本》,本项目建设为混凝土拌合站建设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属于“允许类”建设项目。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项目位于烟台市莱ft区解甲庄街道西解甲庄村西,项目在《烟台市城市总体规划》
(2006-2020 年)规划范围之外,项目建设不违背烟台市城市总体规划。
厂区平面布置:厂区北侧、西侧为料场,西南侧为办公区,食堂,搅拌楼位于厂区中心地带,出入口位于厂区东南侧,便于砂石料场的运输和产品的运输。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平面布置较清晰、合理。
5.1.1.3 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污水为生产废水与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食堂废水先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由附近农民定期清运用作农肥,不直接外排。生活污水中含有植物生长所需氮、磷等元素,无其他影响植物生长的有害因素,因此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田堆肥可行。
综上分析,评价认为项目实施对评价区域内地表水环境无明显影响,不会改变其现有水体功能和级别。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粉尘与食堂油烟。
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喷淋装置等处置后,能够达标排放。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 100 米,卫生防护距离内无住户等环境敏感点。本项目的建设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影响。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净化处理后,能够达标排放,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营运期不会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造成明显影响。
3、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选用噪音低的设备和将主要噪声源布置于生产厂房内,并对噪声源进行减振处理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中规定的 2 类标准限值以内,不会对周围声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
4、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结论
营运期的主要固体废物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砂石、水泥块等,全部回用。生活垃圾通过垃圾桶收集后由园区环卫部门清运。
因此,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妥善处置,不会对评价区域造成明显影响。
在采取环评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运营期废水、废气、固废、噪声对环境影响较小。
5.1.1.4 环境风险结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危险货物品名表》
(GB12268-2005)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本项目不涉及标准中规定的物质。
项目设置有 1 座 10m3 的添加剂贮存罐,项目添加剂为 HSB 脂肪族高效减水剂,为无毒、无害的液体,但如果发生泄漏且进入水体,可对水体水质造成污染。因此,项目应针对添加剂贮存罐设置围堰,围堰形成的有效容积不小于贮存罐最大贮存量。
另外,为防止火灾发生,项目需配备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并进行人员培训相关防火、灭火、急救知识。因此,本项目环境风险小,处于可接受范围。
5.1.1.5 清洁生产结论
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从生产工艺,生产技术,污染治理,使用清洁能源等各个环节采取了有效的措施控制和减少污染的排放,保护水环境,大气环境和声环境。
评价认为:本项目贯彻了清洁生产的原则。
5.1.1.6 社会稳定性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符合相关规范性政策文件、符合环保法律法规, 符合法定程序,项目建设所需人力、物力和财力在可承受的范围内且有保障,项目建设时机、条件已成熟;项目运营过程采取了完善成熟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建设对周围群众的影响较小,属于低风险类别项目,引发社会稳定风险的隐患较小。
综上,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城市总体规划,选址合理,总平面布置合理,
在遵守环境保护法法律法规,全面落实经审查、审批后的本报告所列各项环保措施(包括施工期环保措施、营运期环保措施)后,污染物可以实现达标排放。
在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满足区域环境保护要求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 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1、厂方应加强对搅拌机、空压机等主要产噪设备的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项目厂界噪声达标。
2、加强管理,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增强环保意识,并由专人通过培训负责环保工作。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规程操作,避免事故发生。
3、企业应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的各项环保法规和要求,明确厂内环保机构的主要职责,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4、加强环保设施的维护和管理,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5、厂方应按计划加强厂区绿化,减少生态环境破坏,预防水土流失。尽可能栽种本地品种,可考虑选取一些易存活的花草树木品种,做到乔木、灌木、草相结合。
6、建议业主对职工采取必要的个人防护措施,如对操作人员配戴耳塞,减少工作
时间等,防止因机器运转产生的噪声对操作人员人体的伤害,以保障职工的身心健康。
7、若本项目生产工艺、产品方案和生产规模发生变动时,必须重新办理环保等相关手续。
审批意见:
经研究,对《烟台市宏瑞建材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以下审批意见:
一、烟台市宏瑞建材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位于莱ft区解甲庄街道西解甲庄村,建设总用地面积 8000m2。项目总投资 4000 万元,环保投资 88 万元,厂区内新建混凝土生产线 1 条,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原料堆场、搅拌站、实验室、污水处理设施等,项目达产后年产混凝土 20 万立方米。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相关规划要求,在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前提下,满足环境保护要求,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该项目建设须重点落实好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对策措施和以下要求:
1、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与生活废水,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食堂废水经预隔油池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一起由附近农民定期清运用作农肥,不直接外排。
2、项目粉尘主要来源骨料上料、输送过程产生的粉尘、散装水泥(粉煤灰)车抽料放空产生的粉尘、搅拌机搅拌产生的粉尘、原料堆场扬尘。项目每个筒仓排气孔处安装仓顶除尘器,筒仓内废气经仓顶除尘器过滤后达标排放;对骨料上料及皮带转载点进行密闭,同时配套喷淋装置,部分外溢粉尘无组织达标排放;搅拌机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系统、布袋除尘系统处理后经 15m 排气筒达标排放,少量粉尘以无组织形式达标排放; 对原料堆场设置密闭加盖顶棚,并对除运输车辆进出口外,其他四周设置防尘网,同时, 做好原料堆场进出口路面的清扫及洒水抑尘措施;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净化处理后,达标排放。
3、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搅拌机、装载机、水泵、砂石下料、车辆运行等。通过采取合理布局、封闭、隔音、禁止任何与项目有关的夜间作业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
《工业企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限值要求。
4、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产及实验室废料、冲洗废水产生的沉渣经砂石分离系统处理后全部回用;生活垃圾车辆及设备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含油棉纱、手套以及生活垃
圾等分类收集,市政清运。
5、本项目生产过程中的环境风险主要有粉尘事故排放、废水事故排放以及添加剂贮存设施发生泄漏事故对水体的影响,项目单位须制定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迅速而有效地将事故损失减至最小。
三、环评文件中确定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在项目建设及营运过程中要一并落实到位。
四、项目建成后,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 向我局申请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五、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釆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的措施等发生重大 变动,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若环评文件自批复之曰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你单位应当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我局重新审核。若在该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情形,你单位应当组织环境影响的后评价并报我局备案。
六、 验收执行标准
根据烟莱环报告表﹝2017﹞14 号《烟台市莱ft区环境保护局关于烟台市宏瑞建材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2017.03.24)以及相关要求,本项目验收执行标准如下:
1、有组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ft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 2 中“重点控制区”标准。
无组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 表 3 中监控点与参照点总悬浮颗粒物 1 小时浓度差值为 0.5mg/m3 的要求。
2、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 1 中 2 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验收监测采用的标准及其标准限值见表 6-1。
表 6-1 验收执行标准及限值
类别 |
执行标准 |
项目 |
单位 |
标准限值 |
有组织废气 |
《ft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7/2376-2013)表 2 中“重点控制区”标准 |
颗粒物 |
mg/m3 |
10 |
无组织废气 |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5-2013)表 3 中监控点与参照点总悬浮颗粒物 1 小时浓度差值的要求 |
颗粒物 |
mg/m3 |
0.5 |
厂界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表 1 中 2 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
Leq |
dB(A) |
昼间 60 |
七、 验收监测内容
我公司按照本项目环评及批复的要求,根据本项目的具体情况,结合现场勘查,编制了验收监测实施方案,并于 2017 年 11 月 2 日~11 月 3 日、2018 年 3 月 21 日~3 月 22 日对本项目进行了现场监测及检查,验收监测内容如下:
7.1 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有组织排放废气监测按照《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进行。具体监测点位见表 7-1 及附图二。
八、 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8.1 监测分析方法
有组织排放废气监测分析方法见表 8-1,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分析方法见表 8-2。
表 8-1 有组织排放废气监测分析方法
监测项目 |
监测分析方法 |
方法来源 |
检出限 (mg/m3) |
颗粒物 |
重量法 |
GB/T 16157-1996 |
0.5 |
重量法 |
HJ 836-2017 |
1.0 |
表 8-2 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分析方法
监测项目 |
监测分析方法 |
方法来源 |
检出限 (mg/m3) |
颗粒物 |
重量法 |
GB/T 16157-1996 |
0.01 |
噪声监测分析方法见表 8-3。
表 8-3 噪声监测分析方法
监测项目 |
监测分析方法 |
方法来源 |
厂界噪声 |
声级计法 |
GB 12348-2008 |
8.2 监测仪器
有组织排放废气监测仪器见表 8-4,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仪器见表 8-5。
表 8-4 有组织排放废气监测仪器
序号 |
监测项目 |
仪器名称 |
型号 |
编号 |
检定情况 |
1 |
颗粒物 |
自动烟尘(气)测试仪 |
崂应 3012H (新 08 代) |
IE-768 |
已检定 |
2 |
颗粒物 |
自动烟尘(气)测试仪 |
崂应 3012H (新 08 代) |
IE-769 |
已检定 |
表 8-5 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仪器
序号 |
监测项目 |
仪器名称 |
型号 |
编号 |
检定情况 |
1 |
颗粒物 |
综合大气采样器 |
KB-6120 |
IE-518 |
已检定 |
2 |
颗粒物 |
综合大气采样器 |
KB-6120 |
IE-519 |
已检定 |
3 |
颗粒物 |
综合大气采样器 |
KB-6120 |
IE-520 |
已检定 |
4 |
颗粒物 |
综合大气采样器 |
KB-6120 |
IE-521 |
已检定 |
噪声监测仪器校验见表 8-6。
表 8-6 噪声监测仪器
序号 |
监测项目 |
仪器名称 |
型号 |
编号 |
检定情况 |
1 |
Leq |
多功能声级计 |
AWA6228 |
IE-764 |
已检定 |
2 |
声校准器 |
AWA6221A |
IE-1034 |
已检定 |
8.3 人员资质
验收监测人员均经过考核并持证上岗,项目负责人持有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颁发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培训合格证。
8.4 气体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1、有组织排放废气监测严格按照《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的要求与规定进行,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严格按照《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HJ/T55-2000)进行。
2、监测仪器均经过计量检定,并在有效期内。
3、烟尘采样器及综合大气采样器在进入现场前对采样器流量进行校准,在测试时保证其采样流量的准确。
噪声监测严格按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有关规定进行:测量仪器和声校准器均在检定规定的有效期限内使用;测量前后在测量的环境中用声校准器校准测量仪器,示值偏差不大于 0.5dB;测量时传声器加防风罩。噪声监测仪器校验见表 8-8。
表 8-8 噪声监测仪器校验表 单位:dB(A)
采样仪器编号 |
校验日期 |
测量前 校正 |
测量后 校正 |
是否 合格 |
IE-764 |
2017.11.02 昼间(第一次) |
93.7 |
93.6 |
合格 |
2017.11.02 昼间(第二次) |
93.7 |
93.7 |
合格 |
|
2017.11.03 昼间(第一次) |
93.7 |
93.8 |
合格 |
|
2017.11.03 昼间(第二次) |
93.7 |
93.7 |
合格 |
九、 验收监测结果
9.1 生产工况
本项目劳动定员 50 人,每天二班,每班 8 小时工作制(6:00~22:00),年生产 150
天。监测期间生产负荷见表 9-1。
表 9-1 监测期间生产负荷
日期 |
产品 |
设计生产能力(t/d) |
实际生产量(t/d) |
负荷(%) |
2017.11.02 |
混凝土 |
1333 |
1324 |
99.3 |
2017.11.03 |
混凝土 |
1333 |
1277.5 |
95.8 |
2018.03.21 |
混凝土 |
1333 |
1390.5 |
104.3 |
2018.03.22 |
混凝土 |
1333 |
1257 |
94.3 |
由以上数据得出,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负荷在 94.3%~104.3%之间,均大于 75%,满足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要求。
分析与评价:
由以上数据得出,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排放废气厂界监控点与参照点总悬浮颗粒物 1 小时浓度差值最大值为 0.11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 0.5mg/m3。
综上,无组织排放废气厂界监控点颗粒物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5-2013)表 3 中监控点与参照点总悬浮颗粒物 1 小时浓度差值为 0.5mg/m3 的要求。
无组织废气监测期间气象参数见表 9-5。
表 9-5 无组织废气监测期间气象参数
监测日期 |
监测频次 |
气温 (℃) |
大气压 (kPa) |
风向、风速 (m/s) |
总云 |
低云 |
2017.11.02 |
09:00 |
11.7 |
102.4 |
N 1.1 |
4 |
2 |
11:00 |
15.1 |
102.2 |
N 1.7 |
3 |
2 |
|
14:00 |
18.5 |
102.1 |
N 1.5 |
3 |
1 |
|
16:00 |
14.4 |
102.2 |
N 1.3 |
3 |
1 |
|
2017.11.03 |
08:30 |
9.4 |
102.5 |
N 2.1 |
3 |
1 |
11:00 |
11.5 |
102.4 |
N 1.9 |
2 |
1 |
|
13:00 |
15.4 |
102.2 |
N 2.0 |
2 |
0 |
|
15:00 |
10.2 |
102.5 |
N 1.5 |
2 |
1 |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见表 9-6。
表 9-6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 单位:dB(A)
监测日期 |
监测结果 |
标准限值 |
||||
南厂界▲1 |
西厂界▲2 |
北厂界▲3 |
最大值 |
|||
2017.11.02 |
昼间第一次 |
57.9 |
57.2 |
54.3 |
57.9 |
60 |
昼间第二次 |
56.4 |
56.0 |
54.9 |
|||
2017.11.03 |
昼间第一次 |
55.4 |
58.3 |
54.9 |
58.3 |
|
昼间第二次 |
56.2 |
57.1 |
54.5 |
分析与评价:
由以上数据得出,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测定值在 54.3~58.3dB(A)之间,小于其标准限值(昼间:60dB(A))。
综上,厂界昼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 1
中 2 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
本项目无废水排放,有组织排放废气中无SO2、NOx,故不进行污染物排放量核算。
十、 环评批复落实情况
该项目环评批复要求及落实情况见表 10-1。
表 10-1 环评批复要求及落实情况
序号 |
环评批复要求 |
落实情况 |
结论 |
1 |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 生产废水与生活废水,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食堂废水经预隔油池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 水一起由附近农民定期清运用作农肥, 不直接外排。 |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设备、车辆、场地清洗废 水依托巨翔建材混凝土搅拌站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产生量约为 300m3/a),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后,定期清掏外运堆肥。 企业午餐由配餐公司提供,未建食堂、隔油池,无餐饮废水产生。 |
落实 |
2 |
项目粉尘主要来源骨料上料、输送过程产生的粉尘、散装水泥(粉煤灰) 车抽料放空产生的粉尘、搅拌机搅拌产生的粉尘、原料堆场扬尘。项目每个筒仓排气孔处安装仓顶除尘器,筒仓内废气经仓顶除尘器过滤后达标排放;对骨料上料及皮带转载点进行密闭,同时 配套喷淋装置,部分外溢粉尘无组织达标排放;搅拌机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系 统、布袋除尘系统处理后经 15m 排气筒达标排放,少量粉尘以无组织形式达标排放;对原料堆场设置密闭加盖顶棚, 并对除运输车辆进出口外,其他四周设置防尘网,同时,做好原料堆场进出口路面的清扫及洒水抑尘措施;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净化处理后,达标排 放。 |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搅拌工序产生的粉 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 20m 高排气筒排放; 无组织废气包括原料装卸及输送产生的粉尘、筒 仓卸料放空产生的粉尘、车辆进出及堆场扬尘等, 企业通过堆场设置封闭加盖顶棚、设置密闭输送 带及喷淋装置,筒仓顶加装除尘器,跟踪洒水、 车辆冲洗等措施降低无组织粉尘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搅拌工序废气排气筒最大排 放浓度为 9.1mg/m3,满足《ft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 1 中“一般控制区”标准要求,最大排放速率为 0.012kg/h。 无组织排放废气厂界监控点与参照点总悬浮颗粒物 1 小时浓度差值最大值为 0.11mg/m3,满足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5-2013)表 3 中监控点与参照点总悬浮颗粒物 1 小时浓度差值为 0.5mg/m3 的要求。 企业未建设食堂,无油烟废气产生。 |
落实 |
3 |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搅拌机、装载机、水泵、砂石下料、车辆运行等。通过采取合理布局、封闭、隔音、禁止任何与项目有关的夜间作业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限值要求。 |
本项目夜间不生产,项目噪声主要为搅拌机、装载机、水泵等机械设备的运行噪声以及砂石下 料、站内车辆运行噪声。企业通过选用低噪声设 备,合理布局,采取吸隔声、减振等措施降低噪 声的影响。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测定值在 54.3~58.3dB(A)之间,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 1 中 2 类声环境 功能区标准要求。 |
落实 |
4 |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产及实验室 废料、冲洗废水产生的沉渣经砂石分离系统处理后全部回用;生活垃圾车辆及设备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含油棉纱、手套以及生活垃圾等分类收集,市政清 运。 |
项目一般固废主要包括:生产及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废砂石、水泥块等,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项目危险废物主要为含油废棉纱、手套,因混入生活垃圾中,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落实 |
5 |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的环境风险主要有粉尘事故排放、废水事故排放以及添加剂贮存设施发生泄漏事故对水体的影响,项目单位须制定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迅速而有效地将事故损失减至最小。 |
本项目环境风险主要为废气处理设施故障、废水事故排放及添加剂储罐泄漏造成环境污染事故。 针对本项目的环境风险,企业设专人对环保设施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并对厂区地面、化粪池、污水管线等采取了防渗措施;添加剂储罐设置了密闭储存间,并设有围堰;编制了《烟台市宏瑞建材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烟台市莱ft区环境保护局备案,备案编号: 370613-2018-003-L。 |
落实 |
十一、 验收监测结论及建议
11.1 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设备、车辆、场地清洗废水依托巨翔建材混凝土搅拌站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产生量约为 300m3/a),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后,定期清掏外运堆肥。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搅拌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 20m 高排气筒排放;无组织废气包括原料装卸及输送产生的粉尘、筒仓卸料放空产生的粉尘、车辆进出及堆场扬尘等,企业通过设置封闭加盖顶棚、设置密闭输送带及喷淋装置,筒仓顶加装除尘器,跟踪洒水、车辆冲洗等措施降低无组织粉尘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搅拌工序废气排气筒最大排放浓度为 9.1mg/m3,满足《ft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 1 中“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最大排放速率为 0.012kg/h。
无组织排放废气厂界监控点与参照点总悬浮颗粒物 1 小时浓度差值最大值为0.11mg/m3,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 3 中监控点与参照点总悬浮颗粒物 1 小时浓度差值为 0.5mg/m3 的要求。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搅拌机、装载机、水泵等机械设备的运行噪声以及砂石下料、站内车辆运行噪声。企业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吸隔声、减振等措施降低噪声的影响。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测定值在 54.3~58.3dB(A)之间,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 1 中 2 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
项目一般固废主要包括:生产及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废砂石、水泥块等,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项目危险废物主要为含油废棉纱、手套,因混入生活垃圾中,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本项目未下达废气、废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11.2 建议
1、加强日常的环保管理与监督,确保废气、噪声稳定达标排放;
2、定期组织环境应急培训与演练,提高应急响应能力,降低环境事故风险;
3、在废气外排口设置规范的环保标识牌。
4、尽快完成厂界四周防尘网的建设,降低项目粉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